南京大学是全国首批24 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权的高校之一。2000年12月,南京大学成立MPA教育中心,全面负责MPA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和服务。南京大学的MPA教育依托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国家安全学等一级学科资源,设置科学的培养方案、配备雄厚的师资力量,严格管理、精心办学,在历次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MPA教育办学评估中均名列前茅。二十多年来,南京大学MPA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公共管理人才,近5000名具备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拥有杰出领导力和管理能力的毕业生遍布全国政府机关、国企与事业单位等部门,为提升国家与地方公共管理质量、增强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
2027年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
一、培养目标
南京大学的MPA教育致力于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深厚知识素养、强烈公共情怀和突出创新意识,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治理英才。
二、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分段集中授课(含周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三、学历学位
对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南京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双证)。
四、招生对象
南京大学MPA面向全国招生,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
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毕业后到入学前)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南京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五、招生计划
2027年拟招收人数为327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和实际





























